除左認知障礙同深切治療呢兩個新加嘅條款外,我覺得有兩個條款都好好Sell。
首先,新一代危疾計劃,如果父母為小朋友買,而之後不幸身故,保險公司就會代爲繳付保費,直到小朋友25歲時,避免保單終止或加重家庭需要繳交保費嘅負擔壓力。條款條件包括:
父母投保時年齡少於50歲;
身故時年齡少於75歲;
身故時受保人年齡少於18歲;
保單已經生效2年以上。
記得,Sell小朋友單,最重要係可以打動父母個心,你可以顯示越多細心位,搞到好似你緊張過個客自己,比佢仲關心佢自己同佢屋企,Closing就越順理成章嘅事。
呢款付款人保障,其實都好耐,不過之前係附加契約,要額外俾錢去買。當然,羊毛出在羊身上,你可以話其實保費本來就加左呢條數,唔係真係送俾你,其實仲監你俾多左錢tim。
但唔好睇少將付款人保障加埋成爲標準條款呢件事,要自己俾錢買,客戶就覺得係他自己安排,而已經加埋係標準保障,就覺得係你(或者保險公司)細心,感覺好好多。
另外一個人性化條款(大陸係咁樣叫呢D條款),都係關於小朋友單,但就要升級版先有。
買左危疾,如果唔好彩真係中左,根據正常條款賠償就肯定有啦。但除左要有錢醫病外,仲有一樣野都好重要,就係病人需要照顧,尤其小朋友。呢個對父母黎講,肯定係一個好大壓力,好多時候甚至要選擇放棄工作。
所以,升級版保障,會為“兒童照顧者“提供一項賠償,如果小朋友患上危疾,賠償後,會再每個月賠償5%保額,爲期11個月,意思就係彌償父母停工損失果份收入。畢竟除左醫療開支,一家人衣食住行樣樣都係錢。
假如100萬保額,5%就是5萬,也就差不多每月出糧的意思。(甚至多過好多人平均人工啦。)
其實,賠錢就賠錢,話如果受保人係小朋友就賠多55%,咪得lor,好多人壽保險,都最初10年賠多50%啦,講咩鬼照顧者賠償,仲要分每個月俾。但Selling就係咁樣啦,都係果筆錢,但搞個好貼心嘅名目,客戶覺得你(或者保險公司)好細心,咪願意下筆。學野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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