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先天性疾病賠唔賠?


有云:「魔鬼在細節。」


危疾保險,有病就賠錢,就無邊位行家唔識。但點解有D人,個個月唔夠數,份佣仲低過菲傭份糧,而有D人就年薪幾多個百萬,我相信其中一個原因就係有冇對工作多一份細心。先天性疾病會唔會不保,有時候對客戶真係出事時可唔可以得到賠償,有好大重要性。


首先,如果先天性疾病已經被發現,咁就屬於已存在疾病,無可能有保險可以承保,一定除外。如果唔係,個個有病先去買保險,蝕死保險公司啦。講緊嘅係,先天,但自己唔知嘅情況。例如有聽過,幾十歲人,一直好健康,突然心臟病,檢查發現,原來係先天性心漏,如果咁樣,保險賠唔賠到危疾?Depend不同計劃嘅保單條款。


最舊嘅危疾保險,條款寫明,任何先天性疾病、情況、畸形都不保。呢種條款,香港賣緊嘅保險好少見(其實應該無,不過我唔夠膽講到100%)。但如果客戶揾你Review幾十年前買落嘅保單,可以留意一下,都係一個話題。另外,大陸好多保單,到今日都係呢款,呢個係其中一個點解大陸人“蜂擁”黎香港買單嘅原因。


之後出現一D比較先進嘅條款,不保嘅先天疾病只限於18歲前確診嘅狀況。例如附圖係香港某保險公司上一款危疾產品嘅條款。如果啱啱嘅例子,幾十歲人先發現有心漏,呢款危疾就有得賠。


而家最先進嘅危疾,好似附圖果間保險公司最新出呢代嘅產品,根本連果條先天性缺陷條款成句刪左。換句話講,除非買嘅時候已經發現,技術上根本就已經按已存在病況處理(不保),否則,任何先天性疾病,無論幾時發現,都受保障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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